法律分析:当颅内占位导致损害、死亡时,被保险人有权利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时,被保险人可以依法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订立后,当事人有权利依法要求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
2.《民法典》第十一条:单位人员因执行任务造成损害,由单位承担。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或者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医疗机构未提供医疗责任保险或者未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致使患者发生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证明和资料,并在合理期限内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若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被保险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同时,医疗机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维权,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