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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使用发票章作为合同签名?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合同签署需使用发票章,但需公司正式授权且发票章属于公司。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后合同成立。若合同应书面订立但未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依然成立。

法律分析

公司签订合同时可以使用发票章,但是使用发票章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必须取得公司的正式授权,且该发票章必须属于该公司。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拓展延伸

发票章的法律效力及适用范围

发票章是一种常见的财务凭证,用于确认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然而,就其是否可以作为合同签名具备法律效力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一些地区的法律可能承认发票章作为合同签名,而另一些地区则可能不认可。因此,在使用发票章作为合同签名之前,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确定其在具体情况下的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确保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有效保护合同各方的权益,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采用合同书形式,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即可使合同成立。使用发票章作为合同签名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来确定其法律效力。在使用发票章前,建议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确保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保护各方权益,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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