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幼儿园如何对待孩子的错误行为以及虐待儿童的法律责任。幼儿园教育注重培养孩子的自我纠错能力,让孩子承担错误的自然后果。对于教师虐待儿童的行为,2015年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教师虐待儿童将受到刑法的惩处。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规定了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在虐童事件不断曝光之际,法律明确将监护或看护人员虐待儿童的行为入罪,为司法机关今后处理相关情形提供了准绳。
法律分析
幼儿园如何对待孩子的错误行为?
幼儿园教育注重培养孩子的自我纠错能力,其中包括让孩子承担错误的自然后果。
例如:
1教师在活动前交代游戏规则,如果有孩子违反,请出列,看别人玩。
2某活动环节拖拉,教师提醒无效,那么拖拉的孩子就别参加下一个环节。
3如果出现打人抓人等恶劣情况,教师须和双方家长沟通,让让孩子给被害人道歉。
不提倡体罚,但是要孩子明确对错,知道犯错成本,才不会再犯。
二、幼儿园老师虐打儿童如何判刑
1、幼师虐待幼儿违法。
2、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教师虐待儿童将受到刑法的惩处。
3、《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将原刑法中界定虐待罪的主体是家庭成员扩展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
修正案还强化了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职责,针对单位犯罪的,不仅要判处罚金,而且要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4、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适合虐童案的是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另《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就在虐童事件不断曝光之际,法律明确将监护或看护人员虐待儿童的行为入罪,为司法机关今后处理相关情形提供了准绳,也积极回应了公众越来越强烈的保护儿童呼声。2015年8月29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今年11月1日即将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在有关虐童罪问题上,首次突破家庭成员,将幼儿园、学校老师、保姆等负有监护未成年人职责的人和单位列为虐待罪犯罪主体范围。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是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一罪刑单位的设置,无疑为虐童行为划定了更为严厉的红线,使处治虐童事件多了一种最严的选择。近年来,教师等群体对儿童实施伤害的案件层出不穷,造成了较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在司法实践中,却缺乏相应的法律予以制裁。
过去虐待罪的主体为家庭成员,而教师等人员不符合虐待罪的主体条件。因为虐童罪主体的范围较小,监护或看护人员同样甚至更为严重的虐待行为,始终得不到应有的惩处,这样不仅难以遏制类似行为的一再发生,让部分人格扭曲、行为不当的教师得不到及时纠正,也让公众对教育机构的信任遭遇危机。一句话,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看护人员因为法律的疏漏而未被追究责任,最后造成的是各方共输的结果。
三、孩子在幼儿园受伤怎么索赔
1、幼儿园看管不利,是幼儿疏忽造成,则由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
《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与学生之间是法定的教育管理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如果孩子本身并无过错,作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幼儿园如存在管理上疏漏,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如果是其他小朋友的过错造成的,则幼儿园与小朋友的父母承担连带责任。
小朋友的父母是其监护人,对小朋友造成其他学生损害的,由其父母承担赔偿责任。学校监护不利,存在疏忽管理的,也须分担责任,二者之间是连带责任。具体的比例划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再予以明确。原则上,幼儿园承担主要责任。
3、如果小孩摔伤纯属意外。双方皆无过错,怎么办?依公平责任原则处理。
如果老师和保育员未擅离职守,已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有时,小孩的跌倒属于瞬间发生的意外事件,如果幼儿园及时通知家长,并在第一时间将小孩送至医院进行治疗,说明幼儿园已积极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学生。可见,幼儿园对小孩受伤的损害后果并无过错。小孩受伤属意外事件。从法律归责上看,幼儿园并无过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根据公平责任原则,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可以酌定幼儿园分担50%的损失,即赔偿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费用。
拓展延伸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家长有权向幼儿园提出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必须保障幼儿的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如果孩子在校期间受伤,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并通知家长。如果幼儿园未能履行妥善处理义务,导致幼儿受伤,家长有权向幼儿园提出赔偿要求。
在提出索赔时,家长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如医疗证明、照片、视频等,证明孩子在幼儿园受伤的事实和伤情程度。如果幼儿园对家长的索赔不认可,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调解和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家长在索赔时应当合理、合法,不能恶意索赔或者敲诈勒索。同时,幼儿园也应当积极配合家长的要求,及时处理幼儿的伤事,保障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结语
幼儿园如何对待孩子的错误行为?
幼儿园教育注重培养孩子的自我纠错能力,其中包括让孩子承担错误的自然后果。教师在活动前交代游戏规则,如果有孩子违反,请出列,看别人玩。某活动环节拖拉,教师提醒无效,那么拖拉的孩子就别参加下一个环节。如果出现打人抓人等恶劣情况,教师须和双方家长沟通,让让孩子给被害人道歉。同时,《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教师虐待儿童将受到刑法的惩处,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适合虐童案的是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三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推销或者要求其购买指定的商品和服务。
学校、幼儿园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