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保险赔偿责任的相关问题,包括无责赔偿和有责赔偿在交强险中的赔付额度以及《交强险》中规定的最高赔偿金额和不同车型的下调幅度。还描述了交强险赔付的流程,包括接到报案后保险人的处理方式和索赔须知中需要提供的证明和资料。
法律分析
一、关于保险赔偿责任的问题,主要有两种:无责赔偿和有责赔偿。这两种赔偿方式在交强险中各有多少赔付额度呢?这个意思就是只要负有责任,不论是主,同,次责都是在交强险的限额内全额赔偿,不是按事故责任来比例赔偿的。就目前刚颁布的《交强险》中规定,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12.2万元人民币。在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方面,死亡伤残的赔付高达11万元,医疗费用的赔付限度在1万元左右。财产损失县额度为2千人民币。费率方面,是根据车型的进行下调的,而下调的幅度从5%到29%不等,平均幅度在10%左右。
二、交强险赔付的流程是怎样的?
1、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统一归档管理。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赔偿保险金。
4、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索赔申请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法院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仲裁书,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等。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受害者的权益和保险公司的利益。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的事实和证据,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并划分事故责任比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者承担责任。
同时,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当事人应按照责任比例承担交强险责任。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当事人还应按照第三人的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交强险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和承担,需要根据事实和证据进行认定,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结语
保险赔偿责任问题主要有无责赔偿和有责赔偿两种方式。在交强险中,无论主次责,只要负有责任,就可以在限额内全额赔偿。目前,《交强险》规定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12.2万元人民币。在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方面,死亡伤残的赔付高达11万元,医疗费用的赔付限度在1万元左右,财产损失的额度为2千元人民币。费率方面,是根据车型的下调,下调的幅度从5%到29%不等,平均幅度在10%左右。交强险赔付流程包括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询问有关情况,并告知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保险人记录报案情况并归档管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人审核索赔须知和相关证明资料,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10个工作日内赔偿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