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明确工资计发操作流程,保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出纳负责工资发放。
2、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
四、内容
1、每月20号前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发放。
2、项目部部于每月3号前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3、财务部会计负责所有人人员工资的造册,于每月5号前交予董事长审批。
4、董事长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8号将工资表送交出纳,出纳确保在每月15号将上月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5、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后,财务部出纳须在每月发工资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将员工上个月个人工资条发放到员工手中。
6、离职员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在下月发放工资时领取当月工资。
五、扣除项目
1、扣除个人所得税。
2、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保险类费用。
3、扣除公司内部考勤制度中违规项。
六、工资误算、误法管理
1、工资误算、误发时,行政部和财务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
2、因误算、误发而超付的工资,行政部和财务部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3、因误算、误发而少付的工资,员工本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查实。如属实,因误算而少付的由行政部出具证明;因误发而少付的由财务部出具证明。证明经董事长签批后,给予员工补发。
七、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1、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到出纳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
2、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3、每月的工资发放资料由财务部会计编制凭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财务部月末进行系统的审核后,将工资发放资料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如若需要查看需向董事长提出申请签字同意后方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