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什么处分?单从纪律处分而言,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肯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一点的规定是十分明确的。同时,还要看是否有分裂国家等行为,如果有这类行为,那么是依法构成犯罪的。拓展回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一条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刑法》第一百零三条【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