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双方签署协议书并到登记处办理登记。三十天后,需再次前往领取离婚证。如果一方没到场,申请将被视为撤销。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前往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双方还需一同前往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证。如其中一方未到场,将被视为撤销离婚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