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进行国家审查的事项有:
1、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
2、影响国家安全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
3、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
4、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
国家审计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1、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3、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4、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
5、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
一、审计报告和清算报告的区别
清算报告与清算审计报告的区别:1、做出的主体不同,清算报告是公司破产时,清算委员会对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全面的统计和清算后做出的报告,清算审计报告是会计师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2、时间顺序不同,一般情况下,先有清算报告,然后再由会计师对清算报告的结果进行审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五条,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