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兑现人员范围
1.研究生住房补贴和生活补助:2017、2018来我市企业首次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执行《关于实施大学生百千万聚才计划的意见》: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我市企业就业,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可享受为期5年的生活补助,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000元。
2.企业新聘用大学生人才补贴:2019、2020年来我市企业首次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执行《东营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激励政策》:对企业新聘用来我市首次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人才补贴,对非“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1年内给予每人每月600元人才补贴。
3.企业新聘用大学生生活补助:2021年以后来我市企业首次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执行《关于实施“才聚东营”行动打造新时代区域性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聘用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人才补贴,其中,属于“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50%。
发放通道及流程
1.普通高校毕业生自动识别通道: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随时登录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服务在线”模块,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进行注册。系统通过大数据校验比对学历学位、社会保险缴纳等信息,个人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2.“双一流”毕业生、留学生和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大学生专用通道:2019年及之后首次来我市就业的“双一流”本科毕业生、2021年及之后首次来我市就业的“双一流”研究生和国(境)外留学生、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大学生,进入专用通道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 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