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保障公民基本生存和提高福利水平的制度,包括社会保险、救济、福利、优抚和互助等内容。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制度,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等,旨在补偿劳动者因各种原因减少收入。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全社会共同参与共济风险,费用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建立社会保险的目的是保障所有劳动者在各种风险时能获得帮助,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法律分析
1、社会保障的内容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等内容。
2、社会保险险种?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具有强制性、共济性和普遍性等特征,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项目。
3、参加社会保险理由
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律强制规定的。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履行法律所规定的缴费等义务。劳动者在满足一定资格条件后可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任何法定范围内的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的共济性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保险实行互助共济,按照大数法则,在整个社会的范围内统一筹集和调剂使用资金,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均衡负担和分散风险。
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越大,抵御风险的能力也越强。社会保险费用应由国家、用人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在较高的层次上和较大的范围内实现社会统筹和互济。
将制度覆盖全体劳动者,是国家建立社会保险的目的。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并保障所有国民或劳动者在遇到年老、失业、疾病、工伤、生育等各种风险时,都能够从国家或社会获得一定的物质帮助和服务,以维持基本生活,从而促使整个社会协调、稳定发展。
结语
社会保障是通过国家立法和社会资源动员,保障公民基本生存和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它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等内容。社会保险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通过强制性的缴费和互助共济的原则,为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保险项目。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不仅是个人权益的保障,也是全社会共同分担风险的体现。建立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社会统筹和互济,是国家促进社会协调稳定发展的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