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能帮别人扣分,扣分必须要本人前往。
帮朋友扣分需要带本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和身份证,别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和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书(写明受当事人委托办理扣分事项)和违章机动车的行驶证以及违章通知单。如果违章行为涉及到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还需要准备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4张2寸合照。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因为扣分必须要本人前往处理。
交通违法扣分的处理流程如下:
(1)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违章处理大厅办理;
(2)持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
(3)处罚决定书一旦打印完毕,必须在15日内交罚款;
(4)超过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的总额;
(5)交完罚款后,票据保留。
综上所述,帮朋友扣分是不被允许的行为,也无法实现。驾驶人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