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收受礼金规定:禁止接受特定单位或个人的现金、证券和支付凭证,包括管理对象、下属单位、外商、私企主等。违反规定者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开除等处分。对向公职人员及其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权力的财物或安排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的,将受到相应处分。
法律分析
领导干部收受礼金规定: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得接受下列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一)管理和服务对象;(二)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三)外商、私营企业主;(四)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拓展延伸
领导干部受贿行为的法律规定
领导干部受贿行为的法律规定是指针对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接受贿赂行为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根据我国的法律体系,领导干部受贿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因为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公正、廉洁的政治环境,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涉及领导干部受贿的案件,我国设立了专门的反贪污机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这些法律规定旨在确保领导干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同时,也为广大公民提供了举报渠道,以揭发和打击领导干部受贿行为,共同构建廉洁的社会风气。
结语
遵守领导干部收受礼金规定,是确保公权力公正行使的重要举措。领导干部不得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礼品、礼金等财物,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受贿行为,我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反贪污机构,以保障廉洁奉公、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我们应共同营造廉洁的社会风气,举报揭发领导干部受贿行为,共同构建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四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