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身份证后,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补办身份证需要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申报,进行相貌信息采集和指纹信息采集。补办后一个月可领取新证,也可办理加急手续。临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在有效期内具备法律效力。挂失的身份证在到期前仍可使用,网上声明只是预防措施,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一、补办身份证在哪里补办?
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丢失后申报丢失补领,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首先进行相貌信息采集,就是拍摄证件照。由于背景是浅色,当事人应穿着深色衣物,露出眉毛和耳朵,不要佩戴耳钉、项链等首饰和头饰,不许化浓妆。如果平时戴眼镜的情况比较多,为了避免身份证上的相貌与生活中差异过大,并且出于避免闪光灯遇镜片反光的目的,可在照相时戴眼镜框。拍照之后,采集当事人指纹信息。
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到公安机关领取新证。如果着急用,可以办理加急手续,10个工作日由邮政部门寄送到指定地点。如果在办证期间需要办理银行卡业务或者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当事人可现场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开具相关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在有效期内都具备身份证的法律效力,只是没有磁条和芯片,不能够刷卡买票。
二、身份证丢失后应该做的事情:
第一步,身份证挂失
在发现身份证丢失时首先要做的就是身份证的挂失,身份证中含有我们的大量信息,一旦被人利用后果很严重,所以应该立即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挂失。
第二步,网络或媒体挂失声明
在当地派出多进行挂失后还需要到网络上进行必要的声明,以免别人使用你的身份证进行操作。各省都有自己的网站,搜索查询即可。
第三步,身份证补办
如果你在当地的话就很简单了,拿着你的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进行补办即可。补办分快慢两种,收费不一样,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需要到派出所拍照,不能自带照片。
第四步,异地身份证补办
第五步,挂失身份证注意事项
1)挂失的身份证同样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在那个身份证没有到期之前还可以使用。
2)网上声明只是尽量防止一些事情的发生,并没有法律依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无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在补办身份证时,应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补办过程包括相貌信息采集和指纹信息采集,一个月后可领取新证。如有紧急需求可办理加急手续。身份证挂失后仍具有法律效力,网上声明只是预防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