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加孩子的抚养费原告该如何确定
1、抚养孩子的一方想要增加孩子抚养费的,可以以孩子为原告,自己作为孩子的代理人参加诉讼。法律规定的抚养费是双方约定的抚养费和法院判决的抚养费,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二、抚养费给付期限是多久
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3、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4、若是夫妻感情破裂,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需要在离婚协议之中,确定孩子的抚养费的金额,以及支付抚养费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