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的安排部署,根据《市人民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施行意见》(临政发〔〕174号)和《县人民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云政发〔〕17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高质量的完成我县普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人口普查的目的
和组织工作原则
(一)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我县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目的是查清以来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完成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人口普查工作在县人民统一领导下。县人民成立县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监狱各乡(镇)人民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置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普查的组织领导和详细施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应成立普查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好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四)加强宣传工作。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县人口普查办与县委宣部制定宣传方案,采取一切有效的方式,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为全面开展人口普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各级人口普查领导机构,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数据质量意识,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主要领导是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
二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对象和内容
(一)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11月1日零时。
(二)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XX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三)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在现居住地进行。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采集相应信息。
(四)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家庭户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集体户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五)普查表种类。人口普查表分为《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1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七)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文职干部、编内职工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