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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选择与评价管理制度

2024-06-26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供应商选择与评价管理制度

对提供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应商进行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以确保其具有保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持续满足要求。

适用于对生产所需的各关键原辅材料的采购控制;对供应商进行选择、评价和控制。

3.1供应部

A)负责按公司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的要求组织对供应商进行选择、评价,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对供应商的供货业绩定期进行评价;

B)负责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

3.2总经理批准《供应商选择评定记录表》。

4.1原辅材料的含义

原辅材料是指对产品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等主要性能有较大影响的原料和辅料,如实施规则中的“关原料清单”。本公司的原辅材料主要包括淀粉、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白砂糖等;

4.2对供应商的评价

4.2.1采购部根据关键原辅料的一致性控制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要求,再结合质量、价格、供货期等进行比较,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填写《供应商选择评定记录表》。在符合性的基础上,对同类的原辅材料,应尽量多选择几家合格的供应商。经本公司相关部门确定后,对选择和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登记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中。

4.2.2评价供应商主要针对其能力;对影响程度不同的采购产品可采用不同的评价准则;公司在评价供应商时一般可考虑以下因素:

A)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后续服务、历史业绩等;

B)质量保证能力;

C)来自外部方面的信息(如同行的评价、主管部门的推荐、第三方认证等);

D)满足法规的要求;

若涉及采购产品中有强制性认证的,还应有认证的证书和质量证明等。

4.2.3对第一次供应原辅材料的供应商,除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及小批量试用,测试合格才能供货:

A)新供应商根据相关要求提供少批量原料;

B)交生产车间试用,并填写《供应商评定记录表》中相关栏目,反馈给采购部;

C)小批量进货验证或试用不合格则取消其供货资格。小批量试用合格的,必要时再经试用,均合格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4.3供应商的日常管理

4.3.1供应部应对供应商的供货业绩进行进行跟踪,及时与质检部进行沟通。供应商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供应部应及时向供应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如两次发出“通知单”但质量仍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4.3.2采购部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至少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供应商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50%,交货期评分占10%,其他(如价格、售后服务等)占40%。评定标准为:一年中平均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的给予满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5分,但质量评分不能低于35分。交货期都准时交货的给满分,经常送货不及时的,给5分以下。价格在同行业、同质量中相对比低的,给35分以上。总评分不能低于80分,若低于80分或质量评分低于35分,应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总经理批准,但应加强对其的检验或验证工作。

4.3.3采购部时常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当供应商的产品变化会影响获证产品一致性时,供应部应采取相关措施,以确保该变化符合认证规定的要求。5相关文件

5.1《原辅材料的检验/验证控制程序》

5.2《原辅材料清单》

6质量记录

6.1《供应商评价记录表》JD/C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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