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没有补偿。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如果劳动合同是因为单位到期不续签或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特殊情形而终止,劳动者才有可能获得经济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社会保险办理步骤:
1. 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工作交接事宜;
2. 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3. 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劳动者的工资及其他应得费用;
4.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十五日内,协助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5. 劳动者到新用人单位就业的,新用人单位应当协助劳动者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6. 劳动者未到新用人单位就业的,可自行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保留或转移,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7. 劳动者若选择灵活就业,可自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8. 劳动者若不再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可选择转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综上所述,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的终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单位到期不续签或单位被宣告破产,劳动者可能有资格获得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作交接事宜,并确保用人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