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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有什么常见的误区?

2024-06-30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法律分析:

离婚诉讼中常见的误解如下:

1、只要分居两年以上,法院肯定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关系是否真的破裂。分居两年只是判断感情是否破裂的因素之一,所以分居两年未必判决离婚;

2、对方起诉离婚,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也就是说,如果不同意离婚,法院认定夫妻的关系已经破裂,没有和解的可能性,也会判决离婚;

3、如果有对方婚外情的证据,离婚时可以得到经济赔偿。婚外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过错情形的,重婚的,判决给予无过错方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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