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资并购中的关联交易,一般法律规制主要有以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股东大会批准制度;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反对股东的股权收买请求权的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其他规则。【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十条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交易要素至少应当包括:(一)交易的金额。(二)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三)未结算应收项目的坏账准备金额。(四)定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