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丈夫给第三者的补偿费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妻子可以要求返还。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不得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如果一方擅自赠与的,其配偶是有权要求撤回赠与的。
但如果丈夫是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支付给第三者补偿费的,则妻子无权要求第三者返还,因为对于个人财产丈夫有自由处分的权利,妻子无权干涉。
一、丈夫给小三买房子可以追回吗
丈夫给小三买房子可以追回。男方未经女方允许就擅自给小三买房,那么女方可以要回。因为男方给小三买房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子也是妻子的财产。女方有权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追回,男方私自赠送出去的财产。而且丈夫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小三买房,有违合同原则,违反了公序良俗。
二、男方去世房产如何处理
丈夫去世后房产的处理,首先要看该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内共同购买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去世后,应该要将房产权属分成两半,一半是妻子的,另一半作为丈夫的遗产,由丈夫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妻子、子女还有丈夫的父母共同继承。
如果房产是丈夫婚前购买的,一般认定为丈夫的个人财产。丈夫去世后,由丈夫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妻子、子女还有丈夫的父母共同继承。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一般均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