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房产公证办理需要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其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最后,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一、办理房产公证出售方需要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需要提交材料。
二、房产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
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