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2022年保定市政府规定
1、搬迁费:征收住宅房屋时,一次性搬迁的,20元/m2;自行过渡搬迁的,40元/m2;征收非住宅房屋时,一次性搬迁的,25元/m2;自行过渡搬迁的,50元/m2。
2、临时安置费:
征收住宅房屋时,被征收人或执行国家租金标准的房屋承租人自找房屋过渡的,产权调换,16元/m2;选择货币补偿和现房安置的,按16元/m2。
征收非住宅房屋时,选择产权调换的,20元/m2;选择货币补偿的,按20元/m2。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按征收房屋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进行补偿。
一、征地农民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1、征地农民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2、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3、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