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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否赔偿

2024-07-10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一、交通事故赔偿需要什么资料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的材料有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费住宿费票据等,交通事故的赔偿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雇员驾驶机动车出现交通事故谁负责?

雇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由雇主承担责任,如果雇员对该交通事故存在过错的,雇员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赔偿责任一般是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应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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