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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交通事故可获赔偿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付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根据自己的伤情要求对方支付各项医疗支出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造成伤残的,受害方还可以要求其支付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康复护理费等。如果受害方导致死亡,其家属还可以要求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和死亡补偿费。

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付全部责任的,可以根据自己的伤情要求对方支付各项医疗支出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输入,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造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其支付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康复护理费等,导致死亡的,还可要求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和死亡补偿费。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获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时,受害方可获得相应的赔偿。根据事故情形和损失程度的不同,赔偿标准有所差异。

1.一般事故:损失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双方互负全部责任;损失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双方承担50%的责任;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2.重大事故: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一般事故双方互负全部责任;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双方承担50%的责任;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中对方当事人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特大事故: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中对方当事人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4.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故意造成对方损害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其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的赔偿金额不超过10%。

以一起交通事故为例,若事故造成受害方人身伤害及车辆损失,且对方当事人全责,则受害方可获得的赔偿标准为:一般事故损失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双方互负全部责任;损失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双方承担50%的责任;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而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的赔偿标准则有所不同。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并按照上述规定确定赔偿责任,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付全部责任,受害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各项医疗支出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造成伤残,受害方还可以要求其支付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康复护理费等。如果导致死亡,受害方还可以要求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和死亡补偿费。因此,受害方应该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赔偿标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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