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科员是国家干部,也是公务员,是公务员职级中,普通公务员的级别。
公务员职级从低到高,依次为科员、主任科员、调研员、巡视员,对应为普通公务员、科级干部、处级干部、厅级干部。
以大学毕业上岸,考上公务员为例,第一年为实习期,是二级科员。一年实习期满,转正定级为一级科员,算是科员级别中最高的。两年后,有资格晋升四级主任科员,相当于副科级,算是踏上领导层次。如果是研究生毕业,实习期即享受四级主任科员待遇,实习期满转正为四级主任科员,直接跨过科员层次,进入领导干部序列。
法律依据: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