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的处理方式为予以收缴。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具体是指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普通的生产、生活工具,如扳手、钳子、水果刀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