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预查封是对未登记但已进行预登记手续、被执行人享有未公示权益的房产采取的控制措施。可预查封的房屋包括:1.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出售的房屋;2.被执行人购买并已登记权属的房屋;3.被执行人购买并已备案或预告登记的房屋。
法律分析
房产预查封,是指对尚未在登记机构进行物权登记但又履行了一定的批准或者备案等预登记手续、被执行人享有未公示或者物权期待权的房地产所采取的控制性措施,即由法院制发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查封登记手续。可以进行预查封的房屋种类:
1.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尚未出售的房屋。
2.被执行人购买的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房屋。
3.被执行人购买的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
拓展延伸
房产预查封的法律规定及实施方式
房产预查封是指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涉嫌违法的房产进行临时限制性措施的一种手段。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法院可以在诉讼程序中对房产进行预查封,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预查封的实施方式通常包括立案登记、公告通知、封贴封条等。在预查封期间,房产的转让、处分等行为会受到限制,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执行结果的有效实施。预查封的法律规定及实施方式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房产预查封是一种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涉嫌违法的房产采取的临时限制性措施。预查封的实施方式包括立案登记、公告通知、封贴封条等,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执行结果的有效实施。预查封的法律规定及实施方式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协助人民法院及时查询有关房屋权属登记、变更、抵押等情况,协助人民法院及时办理房屋查封、预查封和轮候查封及转移登记手续,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