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查封只是不允许对该房屋停止买卖,并不影响一切权人或其他有权运用人正常运用房屋。房屋被查封后,要看查封房屋的相关诉讼后续结果如何,假如房屋一切权人败诉,房屋被强迫执行,房屋的原一切权人就不能再继续寓居、运用房屋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