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监狱办公室(监狱办公室、指挥中心、新闻中心等)。2、刑罚执行科。3、狱内侦查科。4、教育改造科。5、劳动改造科。6、生活卫生科。7、安全监督管理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一条 为了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四条 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
第十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监狱工作。
第十二条 监狱设监狱长一人、副监狱长若干人,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工作机构和配备其他监狱管理人员。监狱的管理人员是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