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中,只有受害人构成残疾乃至死亡时,才可以得到相应赔偿金额。受害者在出院后应到专门的伤残鉴定部门进行评定,如果构成残疾,就可以由受害者本人或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要求残疾精神损害抚慰金。车祸精神赔偿金的计算涉及受害者的伤残等级、年龄、肇事者的过错程度、肇事者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个因素,具体数额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分析
一、关于小车祸是否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赔偿。
一般来讲,在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中,只有在受害人构成残疾乃至死亡的情况下,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得到相应赔偿金额。所以,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出院后应该到专门的伤残鉴定部门进行评定,如果构成残疾,就可以由受害者本人或者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要求残疾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车祸精神赔偿金如何计算
目前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大体由以下因素确定:受害者的伤残等级、受害者的年龄、肇事者的过错程度、肇事者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因为目前国家法律对精神抚慰金只做了一些原则上的规定,具体案件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判决。
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的计算原则,介绍如下:
1、参照规则。
当确定精神利益中财产利益损失的数额时,可以参照其他标准确定赔偿金数额。
一是,参照受害人在被侵权期间可得利益的损失数额。在营业组织的人身受到侵害时,这种可得利益的损失较为明显,较容易计算。实际上,这种损失就是受害人侵权期间受到的财产不利益。
二是参照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而获得的财产利益数额。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是不法所得,可视为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计算出侵权人侵权期间的非法所得,即可确定赔偿金数额。
三是参照某些人格权转让使用的一般费用标准。在肖像权、名称权转让使用中,可以约定一定的使用费。对此,有约定使用费数额标准的,依其约定标准计算,没有约定标准的,参照类似使用费的一般标准,确定赔偿金数额。
2、概算规则。
对于纯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和精神痛苦的慰抚金赔偿算定,适用概算规则。法官将案件情况分为加害人过错程度的轻重、受害人被侵害的精神利益损害后果及所受精神痛苦程度、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及经济状况和受害人资历这四种因素,基中前三种是着重考虑的因素。在计算时,首先按照当地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一般限额、分成低、中、高三个档次,按前三种着重考虑的因素确定适用哪一个档次;然后再按照其他因素在这一档次的幅度中,上下浮动,最后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在现实生活当中,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是否需要赔偿精神方面的损失费用,应当严格的根据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确定。总体上来看,精神损害的赔偿,具体的数额,应当结合受害者的伤残的等级,受害者的年龄以及交通肇事的过错程度来进行判断。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那么对于受害人的精神损失,赔偿金是必不可少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赔偿标准为:
1. 受害人人身损害赔偿金:按照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项目的实际费用计算。
2. 受害人人身损害精神损失赔偿金:按照受害人自身的生活困难、残疾等情况,以及因交通事故受到的精神痛苦程度确定的,一般不超过受害人人身损害赔偿金的50%。
3. 精神损失赔偿金:按照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的精神痛苦程度确定的,一般不超过受害人人身损害赔偿金的30%。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赔偿标准的具体计算方法需要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来确定。同时,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的精神损失与交通事故本身有直接关系,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赔偿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在交通事故中,对于受害人的精神损失,赔偿金是必不可少的。受害人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失的赔偿标准,在法律上也有明确的规定。
结语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出院后应该到专门的伤残鉴定部门进行评定,如果构成残疾,就可以由受害者本人或者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要求残疾精神损害抚慰金。而车祸精神赔偿金的计算则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受害者的伤残等级、受害者的年龄、肇事者的过错程度、肇事者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的计算原则可以参照其他标准或基中前三种着重考虑的因素来确定适用哪一个档次,然后再按照其他因素在这一档次的幅度中上下浮动,最后确定具体赔偿数额。在现实生活当中,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是否需要赔偿精神方面的损失费用,应当严格的根据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二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