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进行变更。如果父母中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或者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或者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有抚养能力,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会支持变更请求。
法律分析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进行变更。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法院可能会支持变更请求:
1.父母中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2.父母中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特殊情况。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更改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如何更改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分析。
如果孩子的母亲在离婚时拥有孩子的抚养权,而父亲则没有,那么父亲有权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孩子的抚养权。在这种情况下,父亲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孩子与其生活更有利,或者孩子的母亲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不利,或者母亲没有尽到监护职责等情况下,才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孩子的母亲在离婚时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父亲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父亲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孩子与其生活更有利,或者孩子的母亲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不利,或者母亲没有尽到监护职责等情况下,才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无论是申请增加孩子的抚养权,还是申请减少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父亲和母亲都有可能无法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因此,离婚后更改孩子的抚养权需要认真考虑和准备,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提供帮助。
结语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进行变更。如果出现父母中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或者父母中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或者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有抚养能力,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情况,法院可能会支持变更请求。因此,如果符合以上情况之一,家长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