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那一天是不是原告先说话?不是。审判长负责法庭的指挥,要遵守法庭秩序,按照顺序发言,要有顺序、规矩的。《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