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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2024-07-11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1、在当事人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或者已经失业:

(1)并且户口原籍(或者配偶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

(2)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入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一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入户。

2、在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当事人也可以受让符合户口迁入条件的房产后,再把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挂靠;

3、办理户口迁移时,应交验当事人的集体户口卡(户口卡首页)、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迁入(出)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迁移证明、房屋产权登记证等证件;

4、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户口迁移,医保社保要怎么迁移

1、该项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去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包括医保)关系接收函;

2、再带上该接收函及当事人的上述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转移证明(该证明3个月以内有效)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面和背面);

3、然后去当事人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交验该转接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后,申请办理社保(包括医保)续缴即可;

4、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出)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并根据对方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二、更改户口所在地需要什么手续

在当事人是迁移户口,更改户口本地址的前提下: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居住证)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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