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标 准 | 定额分数 | 考核条件 | 增 减 分 数 |
1、认真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以及工厂的有关规章制度,一切按规程和标准办事,无违反现象 | 2 | 违反者除扣除基本分外还按规定处理 | -2 |
2、遵守劳动纪律,不以致,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不擅离职守,不做瓦工侁拳事,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 | 2 | 违反者除扣基本分外,按厂规厂纪处理 | -2 |
3、安心本职工作,熟悉本职业务,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踏踏实实,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和临时性任务。 | 3 | 责任心差,不能按时完成任务 临时性任务完成好者 | -3
+1~2 |
4、增强组织观念和组织纪律,服从领导,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遵纪守法,不假公营私。 | 2 | 不服从领导分配的工作 违法乱纪 | -1 -1 |
5、从全局出发与其它科室车间搞好轮船,反对宗派主义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 | 1 | 闹不团结,每发生一次自由主义 | -0.5 |
6、努力学习政治时事,刻苦钻研文化知识和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 | 2 | 业务能力差,影响工作效率 | -1~2 |
7、结合自己的业务,经常深入实际,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提出俱意见,协助领导解决问题 | 2 | 工作不深入,反映情况不真实,造成工作失误 | -1~2 |
8、扎扎实实做好基础工作,各种台帐,搞好资料整理。 | 2 | 1、资料残积不全 2、未建立台帐 | -1 -1 |
9、讲究文明礼貌,热情待人 | 2 | 待人不礼貌 | -1~2 |
10、组织宣传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反对和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 2 | 做不到 酌情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