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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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级洁净区设备清洁管理规定 | 接收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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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建立本区域设备清洁管理规定,以保证产品质量。
2范围
本区域所用设备的清洁管理。
3责任
车间主任、相关岗位操作工、洁净区班长、质监员。
4参考文件
《GMP文件之设备卫生规范》
5内容
5.1 每天生产结束必须对设备进行整理,清除生产残余杂物并按标准操作程序清洁设备,产对清洗后的设备进行检查验证,以保证设备清洗的可靠性。
5.2 设备清洗要做到设备主体清洁,无跑、冒、消、漏、轴见光、沟见底、设备见本色。
5.3 停产七天以上的设备,第一次清洗应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清洗消毒,停产时间少于七天,可采用注射用水清洗,再用洁净流通蒸汽消毒30分钟,同一调和连续加工同一无菌产品换批时要进行清洗灭菌。
5.4 清洗后的设备,用应列油垢、油污、无污水、无杂物、物料、产品直接的部位无物料及产品的残留痕迹。
5.5 对设备上可拆卸的零部件,拆下后传至粗洗或精洗间,根据材质采用酸、碱液、玻璃清洁液清洗后,用纯水冲洗,再用注射用水冲洗,空干或擦干,冲洗后的零部件放入容器包扎后,根据要求进行干热灭菌或湿热灭菌,传入生产区域后打开包装安装使用。
5.6 不可拆卸的零部件可用0.1%的新洁尔灭清洗及75%酒精交替擦洗。
5.7 设备清洗后还须用纯水或注射用水冲洗干净,并进行有效的消毒,清洗用水还须经过滤。
5.8 清洗完毕后,须按规定挂上状态标志,无状态标志和清洗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5.9 设备操作人是设备清洁的专职责任人。洁净区班长、质监员经常督促检查设备的清洁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培训
6.1 培训对象:相关岗位操作工、洁净区班长、质监员。
6.2 培训时间:二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