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宏光·协和城邦售楼部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内容及方式
2.1承包内容:
2.1.1 装修施工设计图及装修说明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图纸。
2.1.2承包内容发生变更或调整的,应办理现场签证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2.2.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验收。
3.合同工期
3.1 本合同总工期为 日历天;
3.2 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日期为准;
3.3 竣工日期: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日期后 日历天。(如施工过程中发生工期顺延情况,则竣工日期为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日期后 日历天加签证顺延日期。工程签证中没有签署具体顺延期限的,视为工期不顺延)。
4.装修质量标准
4.1 质量标准:合格。
5.合同价款
合同暂定总价:¥ 元(大写: )。最终以实际结算价为准。
6.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义务。
7.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8. 协议生效
本协议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时间:
地址: 地址:
电话:________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