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宅基地赠与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赠与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为 宅基地(以下简称该宅基地)的所有者。该宅基地使用证号为 。
该宅基地四至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该宅基地上建有 间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
二、赠与情况
甲方将该宅基地及其上所建房屋全部所有权赠与给乙方,并承诺如果以后发生拆迁补偿事宜,不再为针对此房屋的补偿事宜主张权利。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赠与,并承担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三、宅基地及其地上所建房屋的交付。
甲方应该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天内将该宅基地 及其地上附着物按现状按照乙方要求交付给乙方各人所有。
四、甲、乙方应互相配合,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和另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赠与给乙方的宅基地四至明确,界线清楚,没有任何争议、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使用权的情形,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宅基地。
六、签订本赠与协议后,该赠与行为是不可撤消的赠与。
七、本协议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和乙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赠与方: 年 月 日
受让方: 年 月 日
证明人: 村民委员会
宅基地赠予合同范文二
甲方(赠与方):
乙方 (受赠方):
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分清、公平、自愿经双方家人(子女及直系亲属等)同意后,甲方 省 市 乡 共平米 的宅基地及以上建筑物赠与乙方 达成以下合同, 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保证该宅基地转让前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进行抵押、担保,也不存在其他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上述不实,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按甲方违约处理。
二、如国家政策允许过户,甲方无偿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有关过户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负责。
三、甲方责任:在使用期限内如与国家或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宅基地征收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有,相关费用也由乙方负责承担。
四、对于甲方赠与乙方宅基地所有权等,乙方愿拿出 元作为酬谢。如甲方违约按照乙方酬谢金的十倍赔偿。
五、甲方将宅基地赠与乙方后,乙方享有出租、出售、抵押、担保等各项权利。
六、甲方赠与乙方后不得保留本宅基地的所有证件及复印件以及其它资料。
七、本协议签字生效后,甲方以及继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
八、本宅基地以后享有吃水、用电事宜由甲方出面与村委会进行沟通给予解决。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和修改合同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签字后甲方将所有证件交与乙方(受赠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个一份。证明人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宅基地赠予合同范文三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所有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宅基地、面积
甲方将乡镇规划所得的坐落于 的建房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位于东边界 ,西边界, 北边界于 ,南边界于 ,面积为 平方米。 上述宅基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方所卖宅基地必须是甲方的户头,同时涉及该宅基地所有权人必须在协议书签字,否则视为违约。
三、甲方必须保证所卖宅基地无所有权纠纷,如签字后发现无法保证,要在三天内归还乙方本金,并同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四、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修建房屋时不能发生各种原因的干扰,如出现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五、 转让金额
该房基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六、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第一次付款为定金叁拾万元整。
甲方定金到位后,负责报批建房的手续,待全部手续交付乙方可以建房时,乙方第二次向甲方支付全部款项的70%。
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建房时无纠纷和任何干扰,使乙方建房顺利完工,建房完工或八个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全部款项。
七、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2.如甲方反悔,应向乙方退还全部购买宅基地款 万元,并赔偿违约金 万元和乙方的建房、装修工程款(损失情况由第三方鉴定)。
八、 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具有同等效力。
九、 协议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盖收银后生效。
十、 本协议一式两份,上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姓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证明人签字
姓名
签字地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