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245省道大修工程DZ_-2标路面工程沥青混合料施工要求,经甲乙双方议定: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乳化沥青原材料,并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供应原材料名称、数量、价款及供货时间
二、 质量标准
符合部颁相应质量标准,满足该工程施工要求。
三、 交货及验收方式
乙方提供原材料,甲方用沥青洒布车自行运输,数量由甲乙双方共同计量验收。进场原材料经过甲方收料员目测验收及试验员抽检后发现有不合格现象的,该部分原材料由乙方自费清理出场并不得参与结算。
四、 结算方式
乙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各项原材料数量后,将该项原材料所有票据交由甲方结算,挂帐后甲方即按该项原材料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70%向乙方支付,余额部分30%工程结束二月内支付。结算时乙方必须出据正规发票。
五、 合同解除
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不完全,甲方随时有权解除合同。
六、 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付对方合同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双方相应的损失。
七、 争议解决
双方如有争议,以协商解决为主,必要时采用其它法定途径。
八、 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