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定金及提苗时间。
苗木种类:
数 量: 株
规 格:
单 价: 元。
总 金 额: 。
收 定 金: 元。剩余款 元 乙方提苗前全部付清
提苗时间: 年 月。
第二条 苗木质量
为保证苗木质量,甲方所供苗木现提现挖,不假植。栽植后保95%成活率(若达不到,乙方在当年6月1号前告知甲方,甲方确认后给乙方出示换苗凭证),保95%纯度,若达不到,第二年免费换苗。(自然灾害除外)
第三条 售后服务
双方发生交易后,甲方免费提供技术咨询,包括核桃苗栽植、日常管理等技术。
第四条 合同期限、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自乙方预付定金后生效。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乙方违约定金归甲方所有。
3、本合同有效期2年,共1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民康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
经手人: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经手人: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