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例会制度为增强工作的计期性,协调公司各部门的关系使公司日常工作有条理、有计划,特制订本制度如下:1.时间每 下午1:30-5:30(节假日顺延)2.组织2.1例会由公司总物业经理召集并主持或由总物业经理指定专人召集主持。
2. 2参加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临时指定人员。
2. 3公司综合部负责会议记录和编写会议纪要,交公司总物业经理审核之后,印发给各部门。
综合部负责把每月例会纪要造册存档。
3. 内容及目的3.1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和下周工作计划,对有代表性的问题应进行讨论并得出结论或制定处理方案。
3. 3总物业经理监督检查各部门的上月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3. 4总物业经理安排各项工作及工作总结。
3. 5对上级通报会议情况,便于上级及时了解并指导工作。
4、附则
4.1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会议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中途退席,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征得总物业经理同意。
4.2会议应切实做到"议题明确、实事求是、内容扼要、语言简练、讨论集中"。
4.3会议决定的事项,不得随意变动,会后按照会议要求及精神传达贯彻,不得扩大传达范围或任意外传,对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予以严肃处理,严重者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