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20__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实现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奋战十二五,争创百强县”的目标,切实加强土地调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和依据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实施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__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是市政府对我市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数量、用途结构等的具体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依据:
(1)临清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2)临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临清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4)临清市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
(5)临清市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6)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号)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严格控制增量,努力盘活存量,有效缓解用地矛盾,推动土地利用规范、节约、集约、高效发展,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促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
2、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有保有压,确保经济建设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土地供给,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3、优化土地供应的空间布局,统筹用地,促进城镇、农村协调发展;
4、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5、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6、促进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
三、计划指标
(一)总量
20__年土地供应总量在1098公顷左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975公顷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123公顷左右。
(二)用途结构
在20__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基础设施用地839公顷;工业仓储及其他产业用地122公顷;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行政办公用地3公顷;住宅用地91公顷,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类用地1.7公顷,商品房用地96.3公顷;商服用地43公顷。
(三)空间布局
根据市城总体规划,临清市城近几年主要向南向东发展,临清南部东XX及其周边的土地供应量占全市土地供应总量的80%,各乡镇土地供应量约占全市土地供应总量的20%。
四、土地供应导向
(一)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进一步提高政策性住房用地的比例,合理把握用地时序,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用地市场。
保持土地储备开发投资合理规模,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和住房保障能力,增加住宅用地供应,支持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
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及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着力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城中村改造搬迁、重点工程建设搬迁。
紧密跟踪市场形势,优化住宅用地供应方式和时序。从严控制商品房项目单宗地出让规模,出让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公顷;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发展,解决居民的自住和改善住房需求。
(二)继续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
保障电力、德商高速、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及城南、城北两个水库等基础设施的土地供应,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保障能源和资源设施、市政公用环卫设施、环境建设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城市发展的保障能够力,促进城市综合功能完善、改善城市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水平。
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三)优先保证具有高效、高辐射力的优势产业用地供应,支持重点产业集聚区和功能区的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重点支持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业、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的用地供应,推进一批带动力强的重大产业项目落地;积极支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等带动力强、潜力大、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的供应。
重点保障中色奥博特铜箔、中色奥博特铜管、迅力特种汽车、临清兴和宏鑫机床等项目的用地供应。
(四)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土地供应进一步向城区南部、东部、中心镇倾斜、推进重点区域的发展,增强城市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土地供应进一步向城区东北部、南部倾斜。东北部为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南部主要为住宅项目建设。在此基础上,统筹城乡发展,围绕项目建设,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五、计划的执行
(一)计划指标
本着“全市统筹、区域协调、分类指导、保障重点”的原则,20__年行政、机关团体项目和全市基础设施、科教文卫体及行政办公用地供应计划指标842公顷,实行全市统筹安排;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和工业仓储及其他产业发展用地供应计划指标256公顷落实到地块和乡镇。
(二)年度计划实施
市政府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号)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20__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供地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明确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土地供应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国土局、市发改革局、市规划局根据各镇、街道提出的土地供应计划安排建议方案,将年内拟供应的住宅、商服、工业仓储地块向社会公布。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计划地块的,应当于每季度末前,依据计划执行情况和土地供需情况向市国土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市国土局、市发改局、市规划局汇总审核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地块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是加强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完善同步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市国土局、市发改局和市规划局等部门主动服务,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各级各有关部门,推进计划实施。各镇、街道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的与市国土局、市发改局和市规划局等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三是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市国土局、市发改局和市规划局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单位做好计划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