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离婚时,未还完的购车贷款属于共同债务,双方都需要承担还债义务。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将债务进行分配,原则上车辆归谁,债务就归谁,受益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或者可以选择出卖所购车辆,所得货款还完贷款之后所剩余款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一、民法典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一般是平等分配。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的财产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的,双方协商解决。离婚只能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能分割家庭财产。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指的是子女与公公婆婆之间的财产发生了大的混同,家庭财产未作析分的情况下,由于牵涉第三人,一般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分配存在分歧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离婚后房子贷款没还完怎么办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房子的贷款还没还完,应将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而对于房子的贷款作为夫妻的共同债务处理。处理办法有两种,一种是提前偿还房子的贷款,然后夫妻协商决定房子的归属权;另一种是夫妻双方中由一方选择继续偿还贷款,并对另一方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决定。
三、房子贷款离婚了要怎么处理
房子贷款离婚了,如果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后仍可以一起偿还,也可以约定由一方偿还。
有约定的,按约定协议进行办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为共同债务;如果男女双方婚后通过双方的名义购买的房产,但是以一方名义办理了按揭的,那么会让一方偿还贷款,但是也可以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