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就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 车库(下称车库)事宜 于 年 月 日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下称购房合同 ),现经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就该购房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事宜,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同意乙方退房。乙方在本协生效之日起 天之内,持上述车库购房合同及付款收据原件等相关资料,向甲方办理退房手续。
二、甲方办理完所有退房手续后,立即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 元(大写: ),并无须支付任何利息。
三、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四、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甲乙双方就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的签订,以及该合同已经履行和未履行的权利义务,均无任何异议,互不追究责任及损失。
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终止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所有的权利义务终止,甲、乙双方不再对该合同承担本协议书规定范围之外的任何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条款: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双方均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上海市 路 号;
运输方式为:
运费由乙方承担,但是已经合并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