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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与试用阶段的区别是什么?

2024-07-16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实习期和试用期的主要区别在于对象、权利义务关系、期限和目的。试用期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有一定的期限限制,双方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而实习期适用于在校学生,单位对实习学生的责任和义务较少,期限没有具体限制,主要目的是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法律分析

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

一、对象不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是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必备内容。

实习则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

由此可见,试用期中的对象只能是劳动者,而实习期则只适用于在校学生。

二、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可见,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三、期限不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期内做了相关的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而实习期并没有相关的期限限制。

四、目的不同

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的是用人单位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结语

实习期和试用期在对象、权利义务关系、期限和目的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试用期适用于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旨在相互了解和选择,双方需承担相应责任;而实习期适用于在校学生,单位不承担无过错责任,薪酬不受最低工资标准限制。试用期的期限受法律规定,而实习期没有具体限制。试用期旨在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实习期则主要为学校和学生共同目的,提高学生素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六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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