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将受到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解释明确了“重大损失”的界定,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第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
第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第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拓展延伸
玩忽职守罪的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玩忽职守罪是指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故意或者明知应当履行职责而不履行,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对于玩忽职守罪的法律责任界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根据实际情况对公职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履职标准进行明确界定;其次,评估行为后果的严重性,包括对公共利益、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再次,考虑公职人员的主观故意或过失程度,区分是否构成犯罪;最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刑罚或其他法律制裁措施。因此,玩忽职守罪的法律责任界定需要综合考虑职责、后果、主观故意等因素,以确保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具体的损失情形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等。玩忽职守罪的法律责任界定需要综合考虑职责、后果和主观故意等因素。我们应当依法严惩玩忽职守行为,确保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