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
您好!
**月**日,贵校初二学生在我单位拾到600元现金,当时他(她)就站在在原地等,以为失主会回来拿回丢失的钱,可他没等了很久,失主都没来。因为他有急事,就只好把拾到的钱,交到了我单位的门卫手里,一再要求门卫要交到失主手中,却没留下姓名。
经过门卫的努力,我们把失去的钱交还到了失主手中,他是我们单位的一位职工,当时取了工资去给怀孕的老婆买点补品,东西都装好了才发现钱不见了,回我们单位的取款机寻找的时候,被我单位门卫发现,把钱归还了。后来我们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了这位同学是贵校初二的某某。
在这样物欲横流的时代里,一个初二学生能有如此拾金不昧的精神,实在难能可贵,要知道600元对他来说也许是两三个月的零花钱。故此,我单位特地写此表扬信对他的这种品质给与表扬,并请求贵校在允许的条件下能对他的行为在精神或者物质上给与表彰。同时,他能有如此表现,与贵校的教育和熏陶是分不开的,贵校能培养出这样优秀的学生,亦是我们重庆人民的骄傲,是整个教育界奇迹!
顺祝
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