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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借贷纠纷法院最终会如何处理

2023-09-08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会怎样处理,依据实际案情而定。原告提供证据能证明其主张的,法院会判原告胜诉。证据不充分的,原告会败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七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的,人民法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一、续签借条和原借条一样有效吗

那就要看新旧借条之间的关系了。

新欠条如果是仅仅是旧欠条的补充条款或者是增加条款,那么原条款还是合法有效的,各方仍然需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新欠条如果是对旧欠条的替代,那么就是旧欠条失效,新欠条生效。

如果旧欠条还生效,那么担保人就在旧欠条的约定范围内,继续有效。

如果旧欠条无效了,那么担保人没有在新欠条签字,自然就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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