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交通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事故责任时,受害人可以采取如下措施:1.仔细查看保险合同,注意责任免除条款等细节;2.向交通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诉并要求理由;3.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保险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同内容应当按照合同各方的意愿协商确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条: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需要以及风险的性质、范围、程度、概率等因素,允许被保险人就被保险财产的全部或者部分确切价值约定保险金额或者最高限额,但是不得使其取得不当利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当事人对于本案有争议的事实和证据,应当自行举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由对方进行质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当事人的证据,并进行质证,对需要补充的证据,可以责令提供。其中,质证的对象是证人、当事人、鉴定人、勘验人和其他人员。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已经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证据材料,但是必须在开庭前提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
以上是本文对交通保险公司拒赔事故责任应对措施的一些法律分析和依据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