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与描述不符属于欺骗消费者。一般来说,经营者应当保证自己的商品和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宣传方式相符,如果不符的就是欺诈行为。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如果消费者买到了与实物严重不符的商品的,可以先与商家协商、沟通解决的,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向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的,如果还是无法妥善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的。起诉是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起诉状的内容一般包括:原被告双方的详细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将起诉状提交至法院之后,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并且如果商家的行为造成了消费者的损失的,那么消费者也是可以要求商家进行赔偿的。所以,买到描述与实物不符的商品的时候,可以按照上述办法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