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监管秩序罪最新立案标准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用棍棒、拳脚等对刑罚执行场所的人民警察及其他管理人员实施暴力殴打、伤害的,公开或者暗中授意、策动、指使其他被依法关押的罪犯违反监狱的纪律和管理秩序的等应当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